各辖区企业:
根据《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规定》(京劳社资发〔2005〕94号)要求,现对我区2022年度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落实特殊工时制度、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体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对象
部分2022年度西城区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企业(详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安排,通过要求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实地走访企业,现场查阅、询问与核实企业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单位资质、落实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各种形式非法转让《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行为,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和归档。
四、检查内容
(一)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单位资质
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落实特殊工时工作制度情况
1.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制度;
2.向职工公示告知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制度情况。
(三)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1.企业落实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报告(自2022年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至今,本企业落实特殊工时工作制工作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以及针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劳动者在考勤、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方面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2.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职工花名册;
3.考勤表(仅限于实行综合工时制度);
4.工资发放台账(按月提供,2022年1-12月)
5.劳动合同(简单提供单位、劳动者本人页信息、工作岗位、执行工时制度、双方签字确认业信息)
(四)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取得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各种形式非法转让《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行为
1.企业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实际情况与《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描述是否一致。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应积极配合我局行业管理部门、属地管理部门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监督检查全过程工作,并按照检查要求提前备好各项检查材料,客观真实回答本企业落实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相关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补充改正,主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应付检查或造成重大影响的,移交至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部门:劳动关系科; 联系方式:66206033-3)
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