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核查,以下人员(见附件)存在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通过自行转账方式,全额退回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账号:0200002909014487326
开户行: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
行号:029
退款时请备注姓名及事由, 并将转账截图发至邮箱:rsjggfw09@bjxch.gov.cn
对于涉嫌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接到经办机构通知后,责任人拒不退回的,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及《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照相关规定,责令退回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特此公告。
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8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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