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权责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和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3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本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如
下:
一、区卫生局职责
(一)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组织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二)负责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二、区安全监管局职责
(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三)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信息。
三、区人力社保局职责
(一)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四、区总工会职责
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印发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13〕1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pdf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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