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西城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更好激发辖区人力资源活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着力稳定和拓宽就业渠道
(一)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充分挖掘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资源,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等岗位招(录)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提高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比例。(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二)落实区属国有企业就业责任。开发一定数量优质岗位,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对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效突出的区属国有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北京市就业创业先进集体、西城区和谐劳动关系星级单位评选。(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疫情防控等就业岗位,优先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8-9月,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社区工作者招聘专项活动。进入本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享受不超过6万元一次性入职奖励。(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鼓励优质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央企、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科技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给予西城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6000至12000元就业奖励。企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突出的,可以在毕业生引进、工作居住证办理、就业服务等方面享受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
(五)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加强新就业形态招聘信息的发布,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领域实现灵活就业。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二、持续推进和激励创业创新
(六)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环境。创建西城区“双创”导师团,为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财务分析、人员培训、路演技巧、市场营销、管理咨询、政策咨询十项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七)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西城区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创业扶持资金,优秀项目纳入“西城区优质创业创新项目库”。筹办HICOOL全球创业者大赛金融科技赛道初赛,支持青年人才优秀项目、创新成果参赛、参展。(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北京金融街服务局、西城园管委会)
(八)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成本。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在本区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按照每年实际房租金额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九)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渠道。加强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项目对接,高校毕业生在西城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主体,开展经营且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职工超过100人的达到8%),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十)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激励机制。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的优质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在办理工作居住证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符合毕业生引进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全面培育和提升能力素质
(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政府+企业+高校+毕业生”四方发力,募集就业见习岗位,推出优质就业见习基地,支持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现从“实验室”走进“试验田”。见习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区级见习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二)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志愿服务。聚焦疫情防控、基层服务等领域,推动高校毕业生广泛参与首都功能核心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等各项任务,在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社区防控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发挥青春力量,提升社会责任感。(责任单位:团区委)
(十三)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西城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区定点培训机构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创业合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1000元。取得《技能培训结业证书》,3个月内实现单位就业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培训奖励3000元;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300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四)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金蓝领”行动。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职业素质、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职场,累计不低于40课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0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模式
(十五)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度改革,从2023年起,不再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通过数据共享、电话询问、基层摸排等手段,与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建立联系,提供“131”就业服务包,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七)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重点帮扶。对本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为每人至少提供3-5个就业机会,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对于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由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十八)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量。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专业化力量,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结合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根据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多元化、针对性强的线上招聘和直播带岗活动,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五、全力打造和优化就业环境
(十九)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综合执法和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职业介绍、虚假招聘、售卖简历、就业歧视和以求职、培训、就业、创业为名义的非法信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区、街、社区三级人员力量,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各项政策措施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深入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例,用身边事影响身边人,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就业观、成才观。(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西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包
附件:
西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包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为做好《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西就发〔2022〕3号)的实施,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特制定本政策服务包。
一、企业服务包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措施内容: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
申请材料:
1.银行出具的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2.劳务派遣企业还应提交《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劳务派遣企业需留存加盖用工单位公章的《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和《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备查,不再提交;
3.如系统未匹配毕业年度内相关信息,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原件由区级经办部门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
4.上述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公章。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66206171
(二)区级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措施内容:用人单位与西城区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 倍的工资,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每满一年,依次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9000元、1.2万元标准申请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西城区就业服务平台办理
申请材料:
1.西城区岗位补贴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西城区岗位补贴审批表》、《西城区岗位补贴花名册》;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出具的含被招用人员申请补贴年度首月至末月的职工工资发放表、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右上角标明银行行号);
8.《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9.劳动合同复印件;
10.《用人单位核查记录》。
同一岗位补贴周期内,再次申请时,用人单位还须提交上年度《西城区岗位补贴审批表》及《西城区岗位补贴花名册》复印件。申请材料4、5、9可不再提交。如续签劳动合同,还须提交续签劳动合同复印件。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66206180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
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填报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66206171
(四)区级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在本区经营、参保、纳税的企业,使用可追溯培训记录的线上平台,组织职工开展职业素质、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累计不低于40 课时(1800 分钟),按照每人200 元标准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线下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1.《西城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
2.《企业职工培训名单》;
3.线上平台全过程培训记录和学员考勤;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6.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咨询电话:010-66201120
(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办理渠道:参培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
申请材料:
1.企业资质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申报书(企业)》(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诚信承诺书;
2.学员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与培训机构共同制定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方案;
(2)企业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单》(加盖企业公章);
(4)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
(5)导师花名册;
3.首次补贴经费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申请(首次)》(一式两份);
(2)补贴资金申请(首次)、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名单》(加盖企业公章);
4.末次补贴经费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补贴资金申请(末次);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末次)》;
(3)《北京市企业新型学徒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汇总》;
(4)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5)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及加盖财务章的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咨询电话:010-66201120
(六)剩余期限市级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经西城区认定的见习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可享受不超过一年的市级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市级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渠道:见习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
申请材料:
1.见习开始当月,见习单位须通过系统及时上传《北京市就业见习协议书》(电子照片)。
2.达到剩余见习期限后,见习单位上传以下材料:
(1)见习人员见习期间考勤记录(电子照片);
(2)见习期间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电子照片);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电子照片);
(4)《就业见习提前终止协议》(电子照片);
(5)《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页、合同期限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的电子照片)。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公服中心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010-59657875
(七)区级创业房租补贴
政策内容:西城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在本区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按照每年实际房租金额申请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西城区就业服务平台办理
申请材料:
1.《西城区创业者房租补贴申请报告》;
2.《西城区创业者房租补贴审批表》;
3.创业者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缴纳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右上角标明银行行号)。
同一补贴周期内,再次申请时,申请人仅提交《西城区创业者房租补贴申请报告》、《西城区创业者房租补贴审批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纳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66206013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包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2020年及以后毕业离校2年内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办理渠道:通过“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申请
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填报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社区就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66206050
(二)区级见习生活补贴
政策内容:西城区户籍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在经西城区认定的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符合市级就业见习补贴领取条件,且就业见习期间在西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申请不超过一年的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代为发放。
办理渠道:见习单位可线下向区人力社保局公服中心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1.《西城区就业见习补充协议书》;
2.《西城区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申请表》;
3.见习人员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须加盖见习单位公章)。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公服中心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010-59657875
(三)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高校毕业生在西城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主体,开展经营且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职工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职工超过100人的达到8%),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贷款额度可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办理渠道: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理
申请材料:按系统要求填报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劳服中心企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66206013
(四)创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西城区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区定点培训机构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
获得《创业合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1000元;通过创业培训,成功创业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个人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
取得《技能培训结业证书》,3个月内实现单位就业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培训奖励3000元;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300元。
办理渠道: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一次性培训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先行垫付。一次性培训奖励,高校毕业生可以线下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办理。
申请材料:
一次性培训奖励
1.《西城区一次性培训奖励申请表》;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4.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申报月前6个月工资);
5.身份证及本人北京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责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方式:010-66201120
(五)一次性入职奖励
政策内容:进入本区养老服务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享受不超过6万元一次性入职奖励。
办理渠道:申请人可通过就职所在的养老机构向区民政局老年综合服务中心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由机构统一提供
1.护理员补贴申报表,机构法人证书复印件;
2.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务协议(养老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养老护理员三方共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3.各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账单明细、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明细表、社保缴纳凭证、个人缴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新农合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缴费证明材料;
4.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需要附证书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3418223
政策文件:西就发〔2022〕3号 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pdf
配套解读:【图片解读】西城区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