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信息详情
  1.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2024-04-23
  4. [成文日期] 2024-04-23
  5.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24〕4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4-04-23
  8. [有效性] 有效
西政办发〔2024〕4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

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2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具有首都功能核心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的工作原则,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以规范促进提升,以融合促进活力,以创新促进发展,以精准促进满意,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努力搭建居家服务多样化、社区服务专业化、机构服务规范化、医养康养结合化、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首都功能核心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筹,优化养老服务设施

1.加强统筹实施强化区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信息平台推广应用、行业监督指导等作用强化养老行业协会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作用。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责任单位:区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优化设施布局。按照《北京市西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图落位。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开展已建成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推动城市更新腾退的具备条件的闲置房产和空间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系统设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拓展“养老+”“+养老”服务组合织密养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西城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街道)

3.建设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实街道养老服务联合体,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建设至少一处具有一定规模,具备养老服务供需对接、调度监管、社区餐厅、老年学堂、康养娱乐、集中养老等功能的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普惠性养老服务。加快推动由政府无偿提供场地且符合条件的养老照料中心,转型升级为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街道建成至少1个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4.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强化养老照料中心养老助餐、日间照料、社区助老等辐射功能。优化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功能定位,进一步打造社区养老“总服务台”开展专业化升级,逐步实现与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网络化、连锁化运营,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助餐、助医、助浴、助洁等服务。做好居家老年人,尤其“老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5.强化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托底保障。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政府投入资源或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现役军人家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通过统筹资源等方式,保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到2025年底,建成至少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

(二)完善体系,精准养老服务供需对接

6.建立老年人需求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发挥街道和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健全完善并动态更新老年人基础信息台账优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流程,探索建立评估数据共享机制。构建“网格”主动发现需求模式,调查梳理辖区老年人服务需求,健全并动态更新服务需求清单。做好养老服务数据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统计局、区数据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各街道)

7.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依据《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北京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西城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进一步丰富普惠型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定制和点单模式。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定期发布市场化养老服务供给清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8.发展规模化、品牌化市场主体。建立区级统筹招募机制,统筹招募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小区配套养老设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商,加强政府引导、有效监管,推进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引导支持实力强、服务佳、口碑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化市场主体提供综合养老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促进作用,承接公办养老机构、新建小区配套等公办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可负担、品质可信赖、运营可持续的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各街道)

9.开展养老志愿服务。落实养老志愿服务“京彩时光”工作规范,引导驻区单位、养老服务商、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打造西城区养老志愿服务“微孝行动”品牌引导鼓励社区将党建活动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各街道)

(三)创新模式,推进养老服务普惠发展

10.推广北京市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支持政策。以街道为基础单元,系统设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服务供给,推进“管家式服务”工作机制,力争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和24小时服务响应。(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11.升级“一键呼”服务体系。加强资源链接,注重与探访关爱服务、驿站责任片区、养老服务联合体、云诊疗等相结合。探索一键挂号、一键送药、一键家医咨询等医疗功能。优化智慧出行服务。到2025年,实现一键服务覆盖辖区70岁以上有需求的常住老年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

12.推进“医养结合工程”。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规范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服务管理,发挥健联体统筹作用,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照护型床位的建设,升级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探索家庭病房与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接续服务机制。试点康复、安宁疗护进机构,实现养老机构医护升级。推进“云诊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优化老年挂号就医政策,提升老年人就医便利性。加强老年病筛查和干预,探索对于失智老人的筛查、评估、干预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各街道)

13.推进“养老助餐工程”。持续优化西城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助餐设施布局,充分利用街道辖区内各类资源打造社区助餐点,吸纳优质社会连锁餐饮企业加入,实现社区全覆盖。丰富助餐供给形式,试点特殊老年人专餐服务,探索多元参与、分层补贴模式,满足老年人配送需求。深化“父母食堂+”助餐新模式。强化养老助餐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支撑,加强服务管理,提升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各街道)

14.推进“居家安全工程”。全面打造居家适老化改造体验场景,探索多种模式开展居家适老化体验、改造,制定多种场景服务包。探索建立康复辅具租赁“区级一中心、一街一站点、社区全覆盖”的服务体系。优先推进老楼加装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围绕老年人获取信息的需求,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发展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养老服务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区残联、各街道)

15.深化异地旅居康养。探索老年人旅居康养服务模式,加强对老年人异地旅居康养的支持,建立旅居康养示范点准入机制,完善重点旅居康养项目推介机制。与实力强、规模化、专业化的国有企业合作,试点建设异地旅居康养基地,打造短、中、长期旅居康养项目,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让利、服务保障,鼓励支持老年人选择冬南夏北”候鸟式养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外联办、各街道)

16.加强老年人探访关爱。进一步完善探访关爱政策,探索探访关爱举手制模式。压实街道责任,依托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基层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重点为独居、空巢、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上门看望、电话问候等探访关爱服务,实现有需求意愿的老年人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

17.试点长期照护保险工作。落实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重度残疾、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强化保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18.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持续优化西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养老服务主体信息共享机制,集成市、区、街道、机构养老服务资源信息,逐步实现统一服务平台、统一服务入口、统一服务事项、统一用户管理。从服务供给、机构管理政府监管维度,加强数据分析与使用,强化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水平,完善以数据为中心、多方共同参与的智慧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数据局、各街道)

19.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在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下,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加强对服务单位准入、准出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机构自治“四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一步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推进西城区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达标审验,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城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

20.强化养老服务经费保障。建立与老年人口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养老领域财政投入的科学性、精准性、稳定性、连续性。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政策,优化养老服务补贴机制、方式、对象,探索差异化补贴政策,提升财政投入效能。统筹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资金,保障养老服务各项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21.培养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通过选树典型、表彰激励等,提升养老护理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梯度式、全覆盖培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职业院校与优质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共建合办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扩大来源渠道探索与冀蒙、中西部地区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机制。2025年,与不少于3个县级以上地区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关系。(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

2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提高老年人科学素养、健康素养和主动健康意识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水平,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区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研究并推动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二)注重跟踪问效

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评价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加强养老服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弄虚作假、非法套取政府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主动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策文件:西政办发〔2024〕4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配套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 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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