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西城区体育事业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辉煌成就。特别是竞技体育工作以储备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重点,在不断完善人才挖掘培养体制机制和梯队建设方面成绩斐然。多年来,西城区培养的运动员不断登上全国、国际赛场,在重大国内外赛事中争金夺银屡获殊荣。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要求,表彰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取得优异成绩的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的西城区运动员、教练员和相关人员,鼓励他们奋勇拼搏、再创辉煌,推动西城区竞技体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继而实现西城区由体育大区发展成为体育强区的目标,依据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残联等部门对重大体育赛事获奖人员的相关奖励办法,制定本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
西城区培养和输送的在全国运动会(含全运会、学青会)及以上级别的重大国内外赛事(包括奥运会、残奥会、冬奥会、冬残奥会、青奥会、亚运会、亚残会、亚冬会、亚青会、聋奥会、特奥会及其他同等级别综合性竞技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在该成绩的取得过程中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体校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
按照北京市给予上述运动员、教练员、体校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个人嘉奖金额50%的标准对其个人进行嘉奖。
建立对市级竞技体育赛事的长效激励办法,具体嘉奖办法和标准在参考西城区历届市级竞技体育赛事嘉奖办法和北京市其他区县的同类嘉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产生嘉奖时西城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情况具体制定。
西城区培养和输送的在北京市运动会(含冬季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市级综合性竞技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和在该成绩的取得过程中做出过杰出贡献的体校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
以本届市级竞技体育赛事为例,其激励办法以北京市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及北京市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市冬运会)成绩册公布的名单和成绩为准,充分体现按贡献大小授奖的原则进行相应嘉奖。有关合作项目嘉奖的相关标准及支付等内容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市运会及市冬运会嘉奖分为两类:运动成绩嘉奖和输送嘉奖。运动成绩嘉奖分别就个人、集体项目的奖牌和积分进行嘉奖,并特设突出贡献奖。个人项目运动成绩嘉奖标准详见表1。
表1. 市运会、市冬运会个人项目运动成绩嘉奖标准
运动成绩嘉奖 | 市运会/冬运会成绩 | 教练员 标准(元) | 运动员 标准(元) | 工作人员 标准(元) | 科研人员 标准(元) |
奖牌 嘉奖 | 金牌 | 15000 | 1000 | 3000 | 1000 |
银牌 | 3000 | 800 | 600 | 200 | |
铜牌 | 2250 | 600 | 450 | 150 | |
积分 嘉奖 | 第4名 | 1000 | - | 187.5 | 62.5 |
第5名 | 800 | - | 150 | 50 | |
第6名 | 600 | - | 112.5 | 37.5 | |
第7名 | 400 | - | 75 | 25 | |
第8名 | 200 | - | 37.5 | 12.5 | |
突出贡 献奖 | 嘉奖标准:个人项目获得3-4枚(含3枚)金牌的教练员,嘉奖5000元;获得5-9枚(含5枚)金牌的教练员嘉奖10000元,获得10枚及以上数量金牌的教练员嘉奖20000元。 |
奖牌嘉奖是对北京市运动会及北京市冬季运动会上获得的金、银、铜牌进行嘉奖,嘉奖范围为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科研人员。标准分别为个人项目金牌每枚嘉奖教练员15000元、工作人员3000元、科研人员1000元;银牌每枚嘉奖教练员3000元、工作人员600元、科研人员200元;铜牌每枚嘉奖教练员2250元、工作人员450元、科研人员150元。
个人项目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每人嘉奖1000元、银牌每人嘉奖800元、铜牌每人嘉奖600元(参赛运动员以比赛报名名单为准),获得第四至八名的运动员不予嘉奖。
积分嘉奖是指在北京市运动会及北京市冬季运动会上获得的第四至八名成绩根据积分对教练员、工作人员及科研人员进行嘉奖,积分嘉奖标准为250元/分,对实行奖牌嘉奖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及科研人员,不再对其奖牌积分进行嘉奖。
集体项目获得奖牌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及科研人员的奖牌嘉奖标准均按照个人项目奖牌嘉奖标准的3倍执行。
集体项目获得奖牌的运动员嘉奖标准参照个人项目获得奖牌运动员的嘉奖标准执行,即:金牌每人嘉奖1000元、银牌每人嘉奖800元、铜牌每人嘉奖600元(参赛运动员以比赛报名名单为准),获得第四至八名的运动员不予嘉奖。
集体项目获得第四至八名成绩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及科研人员的积分嘉奖标准均按照个人项目积分嘉奖标准的3倍执行。
此外,为进一步鼓励教练员工作积极性,向在北京市运动会及北京市冬季运动会上个人项目获得金牌数量三枚及以上的教练员发放突出贡献奖。嘉奖标准为个人项目获得3-4枚(含3枚)金牌的教练员,嘉奖5000元;获得5-9枚(含5枚)金牌的教练员嘉奖10000元,获得10枚及以上数量金牌的教练员嘉奖20000元。
输送嘉奖根据教练员在本运动周期内累计输送运动员的数量进行嘉奖,输送教练员与输送数量以北京市体育局的输送确认名单为准。实行递增嘉奖办法,周期内第一个输送嘉奖标准为5000元,以后每增加一个输送,按照第一个嘉奖标准金额的20%递增。即120%,140%,160%,180%,200%,以此类推。递增嘉奖至200%封顶。输送嘉奖标准说明详见表2。
表2. 输送嘉奖标准
输送 嘉奖 | 输送 人数(人) | 1 | 2 | 3 | 4 | 5 | 6 |
奖励 标准 | 100% | 120% | 140% | 160% | 180% | 200% | |
奖励 金额(元) | 5000 | 6000 | 7000 | 8000 | 9000 | 10000 |
1.运动员嘉奖标准
对所有进入正式比赛项目决赛(包括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的西城区残疾人运动员依照所取得的名次进行累计嘉奖。分别为:第1名嘉奖10000元/人、第2名嘉奖7000元/人、第3-4名嘉奖4000元/人、第5-6名嘉奖2000元/人。同时设立鼓励奖,进入决赛但未取得前6名的嘉奖1000元/人。
2.教练员嘉奖标准
对所有进入正式比赛项目决赛(包括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的西城区教练员依照其所带领运动员取得的最佳名次进行嘉奖,嘉奖标准参照运动员嘉奖标准,按运动员最好成绩项目的人均嘉奖金额进行1:1.5嘉奖(第一名15000元,以此类推),嘉奖金额不累计(例如:5名运动员参赛,3人获得个人第一名,教练员只按照1个第一名嘉奖)。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原《西城区竞技体育激励办法》(西体发〔2020〕1号)自动失效。
西城区体育局 西城区财政局 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26日
政策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 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pdf
配套解读: 【问答解读】西城区竞技体育赛事激励办法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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