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办的“离婚证”真能换来购房优惠?
发布时间:2014-06-19
“国五条”政策出台后,购买二套房、多套房的门槛越来越高。“别出心裁”的售楼人员为增加成交量,竟然为一些准客户们支起了“高招”:假离婚。而对于担心“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客户,有人再次“支招”:办假离婚证!然而,与法律较劲,再好的如意算盘也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帮助客户伪造离婚证骗取购房优惠及贷款的售楼员蒋晓天,被该区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办假离婚证的买房夫妻潘某和李某也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天。
潘某和妻子李某都是青岛黄岛本地人,二人已有一套房,打算拿出积蓄再购买一套。2013年底,他们看中一套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房子。该小区售楼处的售楼人员蒋晓天为他们介绍了现行的购房政策:要买“二套房”,如果已经有过贷款记录,首付至少要总房款的六成,而且贷款利率要上浮。
看到两人一脸的沮丧,蒋晓天建议他们办“假证”。“离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算首套房。蒋晓天还一口承诺:“只要你们拿来相关证件和办证的钱,假证我帮忙找人办。”于是两人便按照蒋晓天的吩咐,提供了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照片,还交了1500元钱,十几天后,就接到蒋晓天的电话说是假证办妥了。
就在潘某夫妻准备去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蒋晓天却找不到了。其他售楼人员告诉他们,蒋晓天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
原来,蒋晓天自己并不会伪造离婚证,为了业绩,他便通过路边的小广告找到制作假章、假证的王清。由蒋晓天提供客源,王清负责制作假证。公安机关根据其他线索将王清抓获,由王清供出了经常来找他做假证的蒋晓天。经审查发现,由蒋晓天联系办理的假离婚证达十余本,均用做买房时骗取银行贷款。
最终,蒋晓天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而王清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证件罪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潘某夫妻则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5天。
检察官说法:
承办此案的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丹说,所谓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证件罪,是指伪造应当由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本案中的蒋晓天、王清根据其犯罪情形,分别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证件罪,侵犯了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公共信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检察官提醒欲购房的市民,买房置业要量力而为,切不可违反国家法律。而售楼人员及中介人员更要守好法律底线,切莫贪图一时之功利,出险招、走偏锋,否则定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