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5-07-22
为了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法律援助过程中您所享有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一、您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即享有以下权利:
1、了解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
2、要求法律援助人员为您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
3、终止法律援助;
4、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5、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保守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6、接受完全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如有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法律援助人员非法收取财物的,有权拒绝并向法律援助机构举报;
7、保管涉案证据材料原件,必须由法律援助人员代为保管的,有权要求其签收代为保管的证据材料清单。
8、接受或者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关于案件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陈述与法律援助案件有关的情况;
2、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协助、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3、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以及案情有重大变化或者处理案件的相关部门有重要安排时,应及时告知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机构;
4、法律援助办案过程存在风险,您的诉讼、仲裁或其他请求不当、提供证据不够充分、超过诉讼时效或有关期间、对方履行能力等都是影响权利实现的重要因素,应做好承担办案风险的准备。
5、不得以欺骗、隐瞒事实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一经发现并查实,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交纳已经发生的办案费用。
6、您对于权利的放弃或其他实体性处分,应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留下书面凭证。
已了解上述权利并愿意履行上述义务,请签字确认。
受援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