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主旋律” 谱好“四部曲”
奏响新时代普法“好声音”
发布时间:2020-06-11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不同于以往的特征,它使普法从司法行政部门的“独奏”变成了各责任单位的“合奏”,普法方式也更加注重整体性和协同性。为切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各地区相继出台工作办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建立管理备案、公益普法、督导推进、考核评价、效果评估、定期协商等机制,使得普法责任制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笔者认为,奏响新时代的普法“好声音”,还需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通过把准“主旋律”,谱好“四部曲”,将“普法责任制”变成各部门的自觉自愿行为。
一、把准服务大局“主旋律”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普法工作的“主旋律”。以往有种观点,认为中心工作才是重头戏,普法只是“顺带手”甚至“拖后腿”。这种观点显然是将二者割裂开来,没有认识到法治宣传工作对中心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没有“全民守法”,法治无从谈起。而要做到“全民守法”,普法是必不可少的。现代社会早已不是“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时代,需要通过普法来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普法的落脚点是维护社会秩序,服务依法治理。我们要坚定根本遵循,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在区域重点工作和重要项目中,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前置引导作用,实现“重点工作开展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二、谱好协同联动“协奏曲”
普法进行了多年,公民的法治素养得到了很大程度提升,但仍时常会爆出类似“江西鹦鹉案”等因“不知法而犯法”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普法针对性方面的欠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协同联动机制。首先,普法主管部门既要发挥好自身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又要发挥责任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客观实际,平衡放、管、服三者关系。其次,要落实普执并举。执法、司法过程既是普法过程,也能反映普法薄弱环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在办案执法中,针对普法漏洞应及时以建议书等形式向普法责任单位进行反馈。再次,普法宣传要与法律服务联动。法治宣传毕竟不能做到全面宣传,抛开法律服务谈普法容易使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由此带来的缠访、滥诉违背法治精神;且作为普法成果的用法和维权更需有法律服务特别是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作为配套和保障才能避免进入维权死胡同,因此普法需要与法律服务同谋划同发展。
三、谱好社会面参与“交响乐”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发挥法学家、律师等法律专家优势,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解读、专家法律论证等活动,使专业力量成为学法用法的主心骨。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法律明白人”为普法志愿者,发挥他们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的优势,增强普法效果。此外,还可以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发挥行政相对人、媒体等的监督倒逼作用,探索在行政执法中引入类似“米兰达警告”的前置程序,将作为执法依据和权利救济途径的法律条文普及作为执法的规定动作,大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
四、谱好守正创新“进行曲”
与时俱进是普法工作保持生命力的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普法具体内容、方式方法乃至普法理念都在发生着变化,需要我们处理好传承与发展的关系。一是要开展常态化普法。普法当如娟娟溪流,应有一定的持续性,方能浸润人心。二是要更新法治观念。“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既要对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同时也要注重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三是要创新宣传载体,充分运用信息革命成果,强化全媒体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运用,使互联网成为事业发展新增量。
五、谱好贴心群众“小夜曲”
普法应该是有温度的,这种温度来源于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一要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畅通需求表达途径,及时、动态的了解群众普法需求,实现“需求-研判-响应”链条化管理。二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群众关注点在哪里,普法产品就投放到哪里,尝试发挥网络热点、人气明星、热播剧等流量带动作用,让普法融入万家灯火。三要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普法效果评估,真正把法律交给市民群众,让法治走进百姓心田。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