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联合调解新模式 化解百姓讨薪急难事
发布时间:2022-01-06
近期,广内街道劳动监察组、维稳组和广内街道调解中心协同化解了辖区内一起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欠薪纠纷,在全区范围内首创借助大调解模式创新方法解决百姓讨薪难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今年11月,广内街道辖区内发生了一起讨要工程款事件,该事件影响了辖区内一家店铺的正常经营,同时也给辖区内的治安带来了不良影响。广内街道劳动监察组接到报案后,多次前往事件现场,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对各方进行了调解劝说。但事件的复杂程度远超事先预料,这起事件表面上以为是农民工讨薪事件,通过多方了解发现这起事件包含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多种纠纷,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据了解,某理发店员工卢某代表公司与刘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刘某找到杨某进行施工。引发纠纷的关键问题在于装修合同不规范、无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工程管理制度不到位。在理发店装修完毕后,卢某依约将装修款给付承包人刘某,刘某却未给杨某结清工程款,刘某称工程超支无力支付,杨某多次催要无果,为向刘某施压,杨某数次派多名工人到理发店门前横躺露宿,长达十余天,严重影响了理发店的经营。期间,理发店报警十余次,派出所也多次出警到现场,工人也通过拨打过12345热线将情况反馈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也多次派人到现场。这起纠纷处理起来的难度大,牵扯的部门广,在前期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数次前往纠纷现场开展调解为当事人出谋划策,希望三方当事人能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每次快达成和解时又发生新的争执,这导致了三方当事人每次调解都未达成一致。然而,各方由于缺乏部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可能性也很小,所以这起纠纷仍然只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去化解。后来,事情发展进一步恶化,工人们因冲击理发店被公安带到了派出所,劳动监察组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和公安同事在派出所对三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到了晚上十点,三方当事人也表明愿意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因当时时间太晚并未立刻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之后几天经各部门继续努力三方当事人终于在解决方案上达成了共识。然而由于这起纠纷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三方当事人缺乏信任感,他们不愿意私下解决口头约定,而是希望解决方案能够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且这起纠纷如果走诉讼程序,时间长成本高,纠纷得不到及时的化解,如果通过人民调解的渠道会省去繁杂的诉讼程序,使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因此,考虑到以上因素,劳动监察组和维稳组一起找到了调解中心,希望在调解中心的帮助下让解决方案得到公证使其受到法律约束,使劳动者和店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三方当事人也表示愿意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去调解中心接受正式的人民调解。广内街道两个部门和广内街道调解中心合作,开展联合办公,为该纠纷提供专业化服务,期望解决实际难题。广内街道调解中心的工作也因此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开拓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帮助更多群众维护权益,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
12月8日,广内街道劳动监察组和维稳组以及三方当事人共同到广内街道调解中心参与纠纷调解。因为关系到地区的稳定,并且在有街道劳动监察组和维稳组的见证的情况下,调解中心司主任高度重视并亲自出面开辟绿色通道灵活处理此次工作。在调解中心的调解室内,三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三方当事人围坐一圈,三方当事人填写调解申请书并陈述事情经过。从当日14:30开始进行调解,到当日18:00结束调解,经过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和法律讲解,三方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将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落到了纸面上,签订了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并当场付清欠款,标志着这起历时20天的纠纷在三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圆满化解。
广内街道始终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情系人民、心系人民,切实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广内街道将维护地区稳定放在第一位,尽心尽力、公平公正去化解辖区内各类纠纷。此次广内街道的多个部门与属地派出所,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建委等多个部门开展跨部门合作,调解中心全力协助街道,共同协作解决群众纠纷,是在基层工作中的一次全新尝试。由过去单一部门独立开展调解到多部门群策群力各取所长,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第一手信息,调解中心就能对其利用较快解决问题。针对这起纠纷,街道层面、区层面的部门都难以通过单一的力量去化解,这时劳动监察组和调解中心共同发力、各尽所能将调解工作快速推进,最终将纠纷圆满化解。这种模式也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但仍然需要通过多次实践来进行检验。
此次纠纷通过联合调解的新模式圆满化解还体现了三点优势。其一是,广内街道各部门联合调解中心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拥有集三种调解于一体的大调解模式,能在调解纠纷时灵活运用新模式,这种优势能够作为一种补充,弥补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的短板,更好的让调解中心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相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也能借助大调解模式为解决群众纠纷开创新局面,此次借助大调解模式解决工人工资纠纷在全区范围内当属首例。其二是,多部门之间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将有效提升矛盾多元化解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达到1+1+1>3的效果。未来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调解中心可以在今后工作中紧密合作,这种合作模式能够为各种难以化解的纠纷寻找到突破口,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实践。其三是,政府职能部门与调解中心都有宣传法律法规的义务,每调解一个案件,都是对群众在进行一次普法宣传,将普法工作贯彻到常态化工作中去,使党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达到 “两解”的目的,即矛盾的化解和群众对政策法规的了解,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首都意识,这样就能从根源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今后将继续推动跨组织多部门联合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性联动联调,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切实践行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的理念,拓宽政策法律普及路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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