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3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城区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xcq11B024/zfxxgknb/xcbm_yjlist.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51号院2号楼;邮编:100054)。
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主要包括: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和2019年部门预算,执法检查、防范措施等信息;政务微信全年共推送信息328期,共计399条。重点领域方面做好应急、减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发布工作,全年共发布行政许可信息47条,执法检查信息440条,行政处罚信息306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3135家,公开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申请人的类别
本单位2019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0件,均为自然人申请。
(2)答复情况
其中3件属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已按法定的处理方式回复完毕,另外1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信息已书面告知申请人。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依据新《条例》和《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关规定,按照“谁制作、谁提出”,“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严格落实《西城区应急局源头属性管理制度》,在信息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对外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再报信息公开科室对外公开。同时,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和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且实现动态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办公室指派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维护,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切实提高对新《条例》的思想认识
此次对条例的修订,全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新《条例》解决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我单位充分认识到新《条例》的实施对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意义,将新《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2.积极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宣传贯彻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条例》。结合旧版本《条例》,对新《条例》施行的具体内容进行了逐一讲解。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和要求。
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在全局中开展新《条例》内容宣传,并利用群发宣传短信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展开宣传。
(六)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19年我局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和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出动保障值守备勤力量7705人次、1050车次,对重点区域、相关场地、路线周边企业开展三轮全覆盖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对5240家企业13798项风险源进行评估,全市排名第一。持续开展城市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检查人员3.4万人次,检查企业和单位18990家次,挂账隐患销账率100%。安责险投保企业6853家,保费1308万元,持续保持全市领先。不断完善“1+7+15”防汛指挥体系,制作防汛基础数据可视化一张图,汛期值班备勤35469人次,出动抢险人员4697人次、巡查人员18482多人次,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影响”的目标,卢映川书记区委第十二届十次全会上给予充分表扬。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防灾减灾信息员队伍,着力提升知识和能力素质。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实现连续4年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0 | 4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14 | 0 | 440 |
行政确认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6 | -27 | 353 |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989.136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市、区两级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逐渐增高,导致基层面临的问题就越来越多。少数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过程中不主动作为、不积极配合。
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新《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
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公开的深度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过程性的信息公开少。
改进措施: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的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百姓了解主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应该实行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对政务公开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西城”)网址为https://www.bjxch.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