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搞好2013年西城区全民义务植树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6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北京的开局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首都绿化美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第32次全会的部署,2013年西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要以全市平原造林建设为契机,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深入推进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推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在美丽北京建设进程中,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生态文明新风尚,充分履行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的基本职能,精心组织,开拓创新,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西城区绿化美化建设。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方式的转变和尽责率的提高,不断开创西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与任务
2013年,全区计划完成义务植树10万株,创建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8个、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社区4个。推进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工作,开展大型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继续开展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
(一)周密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首都第29个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是北京作为首都履行“四个服务”的重要职能,是展示首都形象的重要舞台,是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首都绿化美化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各街道、各单位绿化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战略高度,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推动西城区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向更高水平科学发展。凡涉及到全民义务植树日活动的街道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与植树活动相关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活动中要做到组织周密、安全有序、服务周到,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二)广泛深入开展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六进”活动。区总工会要动员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开展“绿色进单位”绿化活动,区妇联要继续开展“身边增绿”、“绿色进家庭”主题绿化活动,区教委要继续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绿色进校园”活动,团区委要继续实施好“绿色北京”青年行动计划。各街道绿化办要广泛动员义务植树单位积极开展“花园进社区”、“绿植进家庭”等身边增绿活动,推动全区绿化美化建设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继续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花园式街道、花园式社区等首都群众性绿化创建活动,要按照“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验收”的要求,认真抓好摸底调查、组织发动、服务指导和检查评比,广泛调动社会单位和个人绿化美化的积极性。搞好现有花园式单位的复检工作,今年要对1984年以来授予“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称号的单位庭院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验收。复查工作采取街道自查、区县核查、市里抽查的方式进行,要认真抓好摸清底数、服务指导和复查验收,要通过开展花园式单位复检活动,提升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整体水平。
(三)着力夯实义务植树基础工作,巩固义务植树成果。按照情况明、职责清、数字准的要求,切实加强义务植树基础性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绿化目标责任制。今年要按照《2011年至2015年绿化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下达的各项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任务逐级进行落实,并切实加强对年度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二是继续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区绿委会和绿化办、街道地区绿化委和绿化办要加强机构建设,切实发挥好各级绿化委员会及绿化办公室的作用。三是继续实施义务植树检查验收制度。继续坚持义务植树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检查验收原则,按照义务植树单位自查、街道地区绿化办全面检查、区绿化办核查、首都绿化办抽查验收的程序,开展好检查验收工作;四是继续做好义务植树宣传发动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认真做好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切实有效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提升市民的生态意识、绿化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和保护广大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首都生态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深入推进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落实,拓宽首都义务植树尽责覆盖面。今年,各街道、各单位要积极应对首都绿化美化建设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方便广大市民群众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绿化条例》和《首都义务植树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有关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规定精神,在深入落实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开展 “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购买碳汇等活动,搭建社会单位和个人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的新平台,拓展义务植树的新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和适龄公民积极参与首都绿化美化建设,稳步提高西城区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进一步拓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覆盖面。
(五)继续加强纪念林(树)养护规范管理,提升纪念林(树)建设整体水平。纪念林、纪念树是首都绿化的宝贵遗产,是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窗口,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按照《北京市纪念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精神,今年要继续加强纪念林建设的规范管理,加强纪念林养护的巡视检查,要严格按照《北京市纪念林养护管理标准》的具体要求,促进纪念林养护管理单位切实做好现有纪念林纪念树的抚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升全区纪念林纪念树建设和管护的整体水平。
(六)扎实做好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制度。参照首绿办字[2010]12号《关于做好首都义务植树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义务植树登记、核定工作。继续坚持属地管理,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为基本登记单位,以街道为义务植树登记工作基本管理单位,进行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工作。街道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义务植树的登记建卡、汇总管理工作;各单位绿化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配合街道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做好本单位义务植树的登记建卡和汇总管理工作。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工作的档案要完备健全,数据要真实、准确,作为考核各单位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的有效凭据。
(七)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群众购买碳汇,履行植树义务。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认为:森林是当前和未来30年乃至更长时期内,技术和经济可行、成本较低的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同时还可以带来增加就业和收入、保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减贫等多种效益。根据《巴厘行动计划》和《哥本哈根协定》,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以及通过森林保护、可持续经营和造林增加碳汇,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中国家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内容。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绿化条例》,将购买碳汇作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法定形式之一。今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以购买碳汇方式履行植树义务的重要意义,引导市民足不出户、购买碳汇,低碳植树、履行义务。
(八)深入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拓展全民义务植树的新领域。结合全市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工作实际,以“拉手全覆盖、尽责百分百”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与怀柔区、延庆县“城乡手拉手、共建新农村”活动,加强区县绿化办、街道与乡镇、社区与新农村之间多个层面的结对共建活动,继续推动全区255个社区和相关单位与怀柔区、延庆县700余个村镇在全面对接的基础上加强合作。逐步将首都义务植树的主战场从荒山、荒滩植树向村庄绿化美化转移,由单纯植树造林向造林营林并重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由单一植树造林向多种形式尽责转变,不断拓展义务植树的新领域。
做好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西城区绿化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切实把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拓宽思路,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不断推动西城区全民义务植树科学发展,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北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西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