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检查的计划性、主动性,履行好监管职责,较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要求,依照法定职权事项,结合我辖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特制定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如下:
(同一家企业,一年内无事不扰检查次数上限为6次。因举报、移送线索等有明确违法指向的情形除外。)
一、专项执法检查
(一)燃气供应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燃气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北京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燃气供应企业。
5.检查对象基数:1家。
6.检查比例:100%。
二、定期随机抽查
(一)供热单位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供热单位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供热单位。
5.检查对象基数:57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园林绿化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古树名木、公园、绿化设施等。
5.检查对象基数:50处。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施工工地。
5.检查对象基数:-。
6.检查比例:-。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停车场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使用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
5.检查对象基数:48个。
6.检查比例:21%。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五)物业小区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物业小区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物业小区。
5.检查对象基数:219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六)垃圾收集运输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5.检查对象基数:18家。
6.检查比例:4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七)燃气非居用户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燃气非居用户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燃气非居用户。
5.检查对象基数:160家。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八)(除非居燃气用户以外的)一般经营主体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除非居燃气用户以外的)一般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北京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除非居燃气用户以外的)一般经营主体。
5.检查对象基数:330家。
6.检查比例:5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九)街面场景综合现场检查
1.检查事项:对辖区内占道经营、门前三包、无照经营、违规户外广告牌匾、非法小广告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主要街道、重点区域。
5.检查对象基数:-。
6.检查比例:-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十)水工、水环境现场检查任务
1.检查事项:对辖区水工设施的执法检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3.检查主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4.检查对象:辖区内的水工设施。
5.检查对象基数:2。
6.检查比例:100%
7.检查方式:(1)主动巡查;(2)接举报投诉后检查;(3)定期随机抽查;(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5)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广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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