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5-05-06
一、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一)养老信息推送成功的不用办理认定手续;
(二)养老信息推送不成功的需办理补录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留存原件一份);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
1.《职工退休审批表》(留存原件);
2.退休人员档案(查看);
3.户籍进京或外地户籍人员(公民身份号码非110开头)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留存);
4. 占地农转工退休人员需提供《建设征地农民转工人审批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留存);
5.《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三、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的单位自2025年4月开始统一使用《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表》。(见附件2)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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