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部门规章】
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9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3.《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 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 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3号)
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北京自贸试验区内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告》(京人社发〔2021)8号〕
二、办理电话
010-66206033
三、办理地点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西城社保大厦一层联合受理2号窗口
四 、服务对象
企业
五、办结时限
法定:申请20个工作日,延续、变更10个工作日
承诺:申请6工作日,延续、变更6个工作日
六 、受理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中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数量 | 形式 | 要求 |
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2 | 公司章程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3 | 近期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验资报告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4 | 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5 | 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九 、办理结果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 一、实施主体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说 明 :北京市自贸区内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为0.5个工作日。
附件:
劳务派遣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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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