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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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数据集共有4870条记录,以下为其中10条。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高玉亭 ﹝京西﹞应急罚﹝2025﹞0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2024年12月8日16时50分许,西城区金融街街道金融大街35号1号楼(国际企业大厦C座)装修改造工程一层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分包单位北京益浩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王某某,男,61岁,身份证号:1422321963********,山西人)死亡。2025年3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西政函〔2025〕47号),认定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门式脚手架进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对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制止、纠正王来喜违规登高门式移动脚手架的行为,履行工程监理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主要证据有:1.《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 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5〕1号);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西政函〔2025〕47号);3.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95裁量阶次B“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6-04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2 北京瑞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陈瑞大 ﹝京西﹞应急罚﹝2024﹞020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罚款 2024年7月26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瑞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号院内北京市西城区新世纪实验小学操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的高处作业人员吴某某1人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十二)”的规定:“有 1 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08-28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3 誉都思建筑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前门酒店分公司 渥美徹 ﹝京西﹞应急罚﹝2025﹞00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罚款 2025年4月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誉都思建筑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前门酒店分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廊房头条21号院2号楼1层02、2层、3层、4层经营现场的二层工程办公室、一层大厅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徐某某(身份证号码:3428291964********)的高压电工作业(运行)证应复审日期2024年1月1日前,该证件未按期复审,徐某某继续从事电工作业,属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工程部每日工作表》、徐某某的《劳务协议》、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证信息查询结果、调查询问笔录。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裁量细则第26裁量阶次A“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1人次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5-22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4 北京益浩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春华 ﹝京西﹞应急罚﹝2025﹞0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2024年12月8日16时50分许,西城区金融街街道金融大街35号1号楼(国际企业大厦C座)装修改造工程一层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分包单位北京益浩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王某某,男,61岁,身份证号:1422321963********,山西人)死亡。2025年3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西政函〔2025〕47号),认定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管,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发现门式移动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整改,对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制止、纠正王来喜违规登高门式移动脚手架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主要证据有:1.《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 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5〕1号);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西政函〔2025〕47号);3.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95裁量阶次B“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6-04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5 北京雅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官园桥店 位淑建 ﹝京西﹞应急罚﹝2024﹞021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警告;罚款 2024年10月9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雅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官园桥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育幼胡同甲20、22号7幢、8幢配电室和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使用伪造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裁量权基准(二)“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11-13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6 北京万方金达商贸有限公司 张盼德 ﹝京西﹞应急罚﹝2024﹞0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罚款 2024年7月22日,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万方金达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33号北京市第六十六中(南址)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名高处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权基准(十二)”的规定:“有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08-21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7 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 梁金华 ﹝京西﹞应急罚﹝2024﹞0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规定。 罚款 2024年11月15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北京蓝天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号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低压电工胡某特种作业证未按期复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证信息查询结果、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1人次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12-09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8 北京国宾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梁薇薇 ﹝京西﹞应急罚﹝2024﹞0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十二)的规定 罚款 2024年5月13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北京国宾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从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2024年5月13日我局对该行为进行立案。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对北京国宾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9号配电室、空调制冷机房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配电室电工郑某、空调制冷机房运行值班人员唐某、邓某某、马某某、郑某某等5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现场取证照片说明(一)(二)(三)、郑某、唐某、邓某某、马某某、郑某某等5人持证上岗情况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十二)的规定:“有3名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07-05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9 北京祥龙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孙宝林 ﹝京西﹞应急罚﹝2024﹞0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三十二)的规定 罚款 2024年5月30日,我局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马连道路11号北京祥龙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层东南安全出口进行举报核查,发现存在一层东南安全出口疏散门锁闭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三十二)的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虽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但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情形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与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07-09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10 北京市圆山大酒店有限公司 冯笑川 ﹝京西﹞应急罚﹝2024﹞0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罚款 2024年9月29日,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市圆山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的经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经复查,该单位已于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11月18日批准,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11-18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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