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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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数据集共有4568条记录,以下为其中10条。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高玉亭 ﹝京西﹞应急罚﹝2025﹞0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2024年12月8日16时50分许,西城区金融街街道金融大街35号1号楼(国际企业大厦C座)装修改造工程一层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分包单位北京益浩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王某某,男,61岁,身份证号:1422321963********,山西人)死亡。2025年3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西政函〔2025〕47号),认定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门式脚手架进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对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制止、纠正王来喜违规登高门式移动脚手架的行为,履行工程监理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主要证据有:1.《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 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5〕1号);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西政函〔2025〕47号);3.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95裁量阶次B“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6-04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2 誉都思建筑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前门酒店分公司 渥美徹 ﹝京西﹞应急罚﹝2025﹞008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罚款 2025年4月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誉都思建筑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前门酒店分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廊房头条21号院2号楼1层02、2层、3层、4层经营现场的二层工程办公室、一层大厅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徐某某(身份证号码:3428291964********)的高压电工作业(运行)证应复审日期2024年1月1日前,该证件未按期复审,徐某某继续从事电工作业,属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工程部每日工作表》、徐某某的《劳务协议》、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证信息查询结果、调查询问笔录。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裁量细则第26裁量阶次A“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1人次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5-22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3 北京沙龙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张光美 ﹝京西﹞应急罚﹝2026﹞00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罚款 2026年1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沙龙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号地下一层配电室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低压电工作业人员陈某某(身份证号码:4211251965********)的低压电工作业证有效期为2016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19日,已失效仍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属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低压电工陈汉民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证信息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北京沙龙宴酒店设备安全巡查记录》、《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调查询问笔录、《整改情况说明》、整改复查意见书。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裁量细则第26裁量阶次A“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有1人次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02-28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4 北京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耀辉 ﹝京西﹞应急罚﹝2025﹞01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95裁量阶次B“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 2025年4月1日17时46分许,西城区什刹海街道西黄城根北街丙8号装修改造工程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名工人(白某某,男,61岁,身份证号:1324211963********,河北人)死亡。2025年6月1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西政函〔2025〕120号),同意《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丙8号“4·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5〕7号)提出的有关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北京衡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整改;未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电锯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行为均未形成有效记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证据一: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丙8号“4·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5〕7号);证据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丙8号“4·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西政函〔2025〕120号);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95裁量阶次B“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7-30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5 北京益浩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春华 ﹝京西﹞应急罚﹝2025﹞0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 2024年12月8日16时50分许,西城区金融街街道金融大街35号1号楼(国际企业大厦C座)装修改造工程一层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分包单位北京益浩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王某某,男,61岁,身份证号:1422321963********,山西人)死亡。2025年3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西政函〔2025〕47号),认定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监管,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发现门式移动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整改,对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制止、纠正王来喜违规登高门式移动脚手架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主要证据有:1.《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 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5〕1号);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城区国际企业大厦C座“12·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的批复》(西政函〔2025〕47号);3.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95裁量阶次B“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6-04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6 北京潇湘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王海峰 ﹝京西﹞应急罚﹝2025﹞01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58裁量阶次A:“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 2025年9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朱连胜、杨卫国对北京潇湘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纬路42号1幢1层103大厅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北京潇湘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门店广告牌安装发包项目中,存在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整改复查意见书、《户外广告标识制作安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58裁量阶次A:“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12-09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7 北京西绒线社区菜市场有限公司 韦玉华 ﹝京西﹞应急罚﹝2026﹞00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西绒线社区菜市场有限公司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该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北京西绒线社区菜市场有限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01-09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8 北京彩云之滇餐饮有限公司 王静 ﹝京西﹞应急罚﹝2026﹞00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北京彩云之滇餐饮有限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场所一层北侧紧急疏散出口未设置明显标志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01-09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9 北京立木运输有限公司 廖益国 ﹝京西﹞应急罚﹝2025﹞00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 2024年8月16日8时50分许,西城区天桥街道太平街与永定门西街交叉口东北角施工工地现场(工程名称:育才学校新建项目工程),发生一起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分包单位建研地基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张某某(男,48岁,身份证号:3421251976********,安徽人)死亡。 2024年11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西政函〔2024〕264号),认定你单位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车辆伤害风险进行分级管控,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的行为。2024年12月4日西城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该行为进行立案。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请以区政府名义批复西城区育才学校“8·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的请示》(西应急文〔2024〕22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城区育才学校“8·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西政函〔2024〕264号)、询问笔录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2-25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10 北京市北露园招待所有限公司 吴广利 ﹝京西﹞应急罚﹝2025﹞001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的规定 警告;罚款 2025年1月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市北露园招待所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庙小区北露园3号楼南楼一层配电室及经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使用伪造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主要证据有:1.现场检查记录1份,2.现场取证照片2份,3.调查询问笔录3份,4.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1份,5.关于商请协查周某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函及回复函1份,6.北京市北露园招待所有限公司安全巡检记录表1份。 以上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第27裁量阶次A“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上述1种情形或者涉及1人次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01-27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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