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2067 | 北京韩韵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王路路 | 京西人社执罚字﹝2025﹞14号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3的规定 | 罚款 |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2月24日接到举报称北京韩韵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招用未成年工未进行健康检查的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2月27日立案。在调查过程中,本行政机关向该单位邮寄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京西人社执询字〔2025〕162021号),要求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送达该调查询问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询问,但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6月12日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西人社执责字〔2025〕18号),责令该单位自收到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京西人社执询字〔2025〕162021号)的要求,向本行政机关报送书面材料,但该单位逾期仍未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西人社执责字〔2025〕18号)的内容改正。上述事实有《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京西人社执询字〔2025〕162021号)原件、《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原件、《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西人社执责字〔2025〕18号)、《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回证》原件为证。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序号3的规定,该单位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5-07-22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68 |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农业总公司鲜花分店 | 刘刚 | 京西展览路街道罚字﹝2024﹞20086号 |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 | 罚款 | 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农业总公司鲜花分店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 2024-03-13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展览路街道办事处 |
| 2069 | 北京馨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刘金兰 | 京西西长安街街道罚字﹝2025﹞20025号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5-11-28 |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办事处 |
| 2070 | 北京永丰汇鑫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魏福江 | 京西什刹海街道罚字﹝2024﹞10279 |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罚款 | 对北京永丰汇鑫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2024-05-18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什刹海街道办事处 |
| 2071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民族饭店 | 郝志勇 | 京西卫公罚﹝2024﹞188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警告 | 2024-11-27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2072 | 北京太白家常菜餐饮有限公司 | 陈有凤 | 京西月坛街道罚字〔2023〕10239号 |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 罚款 | 对北京太白家常菜餐饮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3-09-11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
| 2073 | 北京壹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司金凤 | 京西白纸坊街道罚字﹝2026﹞10025号 |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2026-04-30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白纸坊街道办事处 |
| 2074 | 北京祥恒通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朱春云 | 京西牛街街道罚字(2023)10153号 |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罚款 | 对北京祥恒通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壹万(10000)元整罚款 | 2023-09-18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牛街街道办事处 |
| 2075 | 北京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城第二分公司 | 詹学伟 | 京西月坛街道罚字﹝2024﹞10357号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 罚款 | 对北京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城第二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 | 2024-10-08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 |
| 2076 | 北京安达志远科技有限公司 | 彭倩 | 京西大栅栏街道罚字﹝2024﹞10450号 | 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城镇地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临时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或者拆除作业期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日产日清;对需要回填的土方,应当进行苫盖。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弃物弃料和围挡、临时厕所、垃圾收集设施及其他临时建筑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 | 对北京安达志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2024-10-14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大栅栏街道办事处 |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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