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1年我局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现将我局组织抽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的总体情况
2021年10月-11月,我局共组织流通环节食品抽检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的种类及数量具体为:肉制品12批次,饮料12批次,食用农产品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3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监督抽检的样品信息
(一)合格样品信息
合格样品总量 73批次,其中各类别数量为:肉制品12批次,饮料12批次,食用农产品49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信息
1、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陶然亭店经营的鲜鱿鱼(一条装),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2、北京京饮华天二友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宫门口西岔副食店经营的皮皮虾,镉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3、北京京饮华天二友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宫门口西岔副食店经营的小米辣,镉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4、北京金瀛通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活梭子蟹(海水蟹),镉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5、北京金瀛通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海水虾),镉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检验机构为国贸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6、香河双安禽类屠宰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德凤嘉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乌鸡,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
三、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依法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区或者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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