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2021年我局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现将我局组织抽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的总体情况
2021年7月至12月,我局共组织餐饮环节食品抽检69批次,抽检的样品中餐饮食品56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监督抽检的样品信息
(一)合格样品信息
合格样品总量67批次,其中各类别合格样品数量为:餐饮食品56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信息
1、由北京市天桥鸿运楼烤鸭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该产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结果。供货商为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北京龙江居餐厅经营的鸡蛋,氟苯尼考、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中检科(北京)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餐饮具,我局已依法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主办: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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