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创十二条”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及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5〕4号,见附件1),西城园管委会(区科委)现开展2025年度“科创十二条”第一批申报工作,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开展申报工作。
一、受理条款
第一条第(一)款 科技项目配套
第一条第(六)款 创新平台支持
第三条第(二)款 研发费用补贴(科技服务业及信软业)
第七条第(二)款 专精特新服务载体奖励
第十条第(一)款 外资研发中心支持
第十一条第(一)款 科技服务业项目奖励
第十二条第(一)款 “监管沙箱”项目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5月25日至6月5日
【第十一条第(一)款 科技服务业项目奖励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至6月26日】
(二)线上申报路径
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
网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登录下述相关链接,按照填报指引对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进行申报,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日期在线申报,关网后不再予以受理。
(三)线下申报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天恒置业大厦509会议室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中年度政策兑现申请书、各项条款汇总表均须加盖公章;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正式胶装成册,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其中各项条款所需汇总表和证明材料按照申请书上所列顺序进行分隔。
四、申报要求
1.获得政策资金支持的企业需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接受区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积极配合西城园管委会(区科委)开展有关工作。
2.企业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申请西城区政府其他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原则给予支持;申请本规定时已获得西城区其他同类型政策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3.对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企业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未拨付的支持资金不再拨付,已拨付的支持资金予以追回,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支持资金实际拨付前,如发现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经营、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则不再予以支持。
五、咨询电话
兑现条款 | 受理科室 | 联系方式 |
第一条第(一)款 | 产业促进科 | 010-82205552、010-68336191 |
第一条第(六)款 | 科技创新中心 | 010-68336077、010-66205308 |
第三条第(二)款 | 科技创新科 | 010-82205558、010-82205556 |
第七条第(二)款 | 科技创新中心 | 010-68336077、010-66205308 |
第十条第(一)款 | 科技创新科 | 010-82205558、010-82205556 |
第十一条第(一)款 | 科技创新科 | 010-82205558、010-82205556 |
第十二条第(一)款 | 金融科技科 | 010-68336190、010-68336196 |
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附件:1.《北京市西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及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5〕4号)
2.第一条第(一)款 科技项目配套申报指南
3.第一条第(六)款 创新平台支持申报指南
4.第三条第(二)款 研发费用补贴(科技服务业及信软业)申报指南
5.第七条第(二)款 专精特新服务载体奖励申报指南
6.第十条第(一)款 外资研发中心支持申报指南
7.第十一条第(一)款 科技服务业项目奖励申报指南
8.第十二条第(一)款 “监管沙箱”项目支持申报指南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_北京市西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及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5〕4号).pdf
附件4_第三条第(二)款_研发费用补贴(科技服务业及信软业)申报指南.docx
附件5_第七条第(二)款_专精特新服务载体奖励申报指南.docx
附件6_第十条第(一)款_外资研发中心支持申报指南.docx
附件7_第十一条第(一)款_科技服务业项目奖励申报指南.docx
附件8_第十二条第(一)款_“监管沙箱”项目支持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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